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2019〕1685 号)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广西实施分工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商务领域责任分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结合商务领域实际,现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广西商务领域实施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0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