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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高质量发展补充政策》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02-25 11:25:32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网

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高质量发展补充政策

 

  为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以下简称钦州港片区)高质量发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9〕53号,以下简称《支持政策》)基础上,对标先进,结合钦州港片区实际,制定如下补充政策。

  一、企业注册政策

  对钦州港片区内新注册的企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一次性全额补贴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刻制费(印章类型:经典光敏无芯片印章)。

  二、国际贸易政策

  对钦州港片区内注册的企业,其年进出口额超过2亿美元且同比增长达到当年钦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速要求的,该年度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平台经济政策

  对钦州港片区管理机构签约引进的新经济服务平台类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在享受《支持政策》的新经济服务平台类企业政策基础上提高10%的奖励比例,即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80%给予奖励。

  四、港航服务政策

  (一)企业办公运营政策。对钦州港片区内注册的企业,入驻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开展货运代理、报关代理、船舶代理、船舶供应、船舶登记、船舶交易、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航运信息、海事法律等港航服务,并被钦州港片区管理机构认定为航运物流区域总部或运营中心的,给予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内办公用房和办事窗口的租金、物业费及网络费的全额补贴;被钦州港片区管理机构认定为一般港航服务企业的,给予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内办公用房和1个办事窗口的租金、物业费及网络费的全额补贴。

  (二)优质服务政策。对钦州港片区内注册的企业,开展港航服务且当年经钦州港片区管理机构评定为优质港航服务企业的,每家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评出10家以内优质港航服务企业。

  五、进口汽车政策

  (一)进口汽车物流政策。对钦州港片区内注册的企业,从钦州口岸进境报关进口汽车1至1000 辆部分,每辆给予2000元的物流成本补贴;超过1000辆部分,每辆给予3000元的物流成本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享受本款补贴总额500万元以内。

  (二)进口汽车3C认证政策。对钦州港片区内注册的企业,自主申请并取得进口汽车3C认证证书(不含改款、换代、不同排量认证),给予每个车型15万元的认证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享受本款补贴总额150万元以内。

  (三)进口汽车金融政策。对钦州港片区内注册的企业,为第三方汽车贸易企业提供进口汽车开证、押汇等金融服务的,每辆给予500元的服务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享受本款补贴总额150万元以内。


添加时间:2020-02-25 11:25:32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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