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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钦州市企业人才研发飞地奖补资金的公告
添加时间:2020-08-12 17:45:39 来源:钦州市委组织部

为鼓励和支持我市重点企业到先进发达地区建立人才研发飞地引才引智,根据《钦州市人才研发飞地奖补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今年3月份开展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现将钦州市企业人才研发飞地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人才研发飞地的定位和主要任务 

  企业人才研发飞地(以下简称“飞地”),是指总部设在我市的企业到市外人才集聚地区建立的研发中心。其主要任务是组建人才团队对总部企业的关键技术进行研发攻关和产品试验。其所研发的成果须回到总部企业进行转化。 

  二、飞地奖补资金的申报对象 

  总部位于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部湾华侨投资区以及各县(区)重点产业园区,合法正常运营且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均可申报。属于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港航物流、电子信息、大数据、生物医药、海洋经济、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领域的优先支持。 

  三、申报飞地奖补资金的条件 

  企业申报飞地奖补资金,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飞地名称规范。飞地名称统一规范为“总部企业名称+飞地所在地+人才研发飞地”,如××公司在深圳建立的飞地,名称为“××公司深圳人才研发飞地”。飞地名称需在挂牌、文件及经费往来等方面体现。 

  (二)飞地运行良好。飞地要有固定的办公和科研场所,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和研发团队(常驻研发人员一般不少于10人),有与钦州总部企业关键技术直接关联的研发项目和产出成果。 

  四、飞地奖补资金的标准及用途 

  (一)标准。 

  根据飞地研发成果转化情况,给予其总部企业相应的奖补资金,每项转化成果奖补标准如下: 

  1. 上年度成果转化实现新增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新增税收200万元以上的,给予新增税收地方留存部分50%的奖补,奖补金额最高100万元。 

  2. 上年度成果转化实现新增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新增税收100万元以上的,给予新增税收地方留存部分全额奖补,奖补金额最高50万元。 

  3. 上年度成果转化实现新增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新增税收50万元以上的,给予新增税收地方留存部分全额奖补,奖补金额最高25万元。 

  (二)用途。奖补资金由飞地所属总部企业自主统筹用于飞地人才团队建设、人才激励、人才生活补贴和项目研发、科技攻关、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五、飞地奖补资金的申报及发放流程 

  (一)申报。飞地奖补资金每年组织集中申报一次,本年度的集中申报时间从8月11日至9月20日。飞地所属总部企业向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企业,向所在园区管委的经济发展主管部门申报)。同一企业相同的转化成果不能重复申报。 

  (二)审核。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园区管委经济发展主管部门会同本级组织、人社、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上报市科技局。 

  (三)评估。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提出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公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综合评审确定拟奖补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报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 

  (六)发放。审定后由税收入库同级科技主管部门(经济发展主管部门)商财政主管部门一个月内完成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六、企业申报飞地奖补资金需提交的材料 

  (一)飞地奖补资金申报书。 

  (二)总部企业营业执照、对飞地的资金投入证明材料。 

  (三)飞地办公和科研场所证明材料、常驻研发人员名册(含学历学位、职称、职责分工等)、与总部企业关键技术直接关联的研发项目及产出成果证明材料(如有效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等)。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飞地所属总部企业上年度成果转化实现新增销售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及纳税证明。 

  (五)飞地研发成果转化项目总结报告,内容包括:研发成果转化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成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作用、已投入资金情况、申请奖补资金金额及使用方向等。 

  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的企业,追回奖补资金,并将申报企业纳入不诚信名单,5年内不得申报我市各类政府财政补助和奖励。  

  七、其他事项 

  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所在的县(区)、园区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市委人才办:黄海,3688160,swzzbrck@qinzhou.gov.cn 

  灵山县委人才办:廖荣勇,6527158,lsxrck@163.com 

  浦北县委人才办:白丽娟,8318007,pbxrck@163.com 

  钦南区委人才办:王海斌,2693578,qnqzzb@163.com 

  钦北区委人才办:梁肖萍,3686737,qbqrcb@163.com 

  钦州高新区管委经发局:刘科践,3899133,hdgwjfj@163.com 

  北部湾华侨投资区管委经发局:梁海峰,3758048,hqtzq8048@163.com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组织人社局:吴裕范,5988076,qzgpqzzrsj@126.com 

    

    

                                                    中共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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