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先缴后奖、得而后舍”是我们制定支持政策相关奖励条款的原则。在这一原则下,片区内企业未缴纳税费、未对地方经济做出贡献的,不享受奖励。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的积极性,让企业分享其未来对地方经济贡献,另一方面政府没有财政负担,没有骗补骗税等风险。
在支持力度如此大的情况下,企业更应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诚信经营。如有违法违规造假骗取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我们将会取消该企业的所有资助资金申报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同时将此不良行为录入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及企业联合征信系统,若涉嫌犯罪,将采取必要的方式方法,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